經濟日報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炒房壓不下,金管會1日晚間宣布控管不動產保證業務,未來銀行辦理「建築融資」及「不動產保證業務」兩者需合併檢視集中度,一旦有銀行集中度增加太多,需提報改善計畫及研提控管措施。
銀行局官員解釋,不動產保證業務納管,主因是各銀行有提供資金授信、也有做保證的間接授信,實務上都是「貸款」搭配「保證」兩者並行,因此除建融納管外,這此也一併將保證列入控管。
金管會在2020年已將各銀行建融佔放款比率做控管,若超過同業平均(當時是8.7%)者一律列管。據了解,當時約有8家銀行納管。
這次則是加計「不動產保證」,據金管會資料,僅1家中小型民營銀行集中度比率增加較多,將要求銀行提報改善計畫及研提控管措施。
據金管會到6月底統計,全體銀行辦理「建築融資」加計「不動產保證」佔放款及保證總額比率為9.45%,換言之,這次納管的分子和分母都同步加上了保證業務。
金融業者說,因大型行庫放款量大,因此就算加上保證業務後,「被列管」機會低,中小型銀行則因放款分母小、比率就容易上升。
據銀行法72-2條規定,國銀辦理房貸、企業建融放款總額,以存款總額及金融債30%為限,此為「不動產放款天條」,但此天條並未規範不動產保證業務;也就是說,當建商籌資蓋房子,可以發行商業本票並尋求銀行保證,藉此籌措資金。
據統計,今年6月底36家本國銀行不動產保證業務中,商業本票和公司債保證餘額6042億元,銀行不動產保證規模1961億元,不動產保證佔比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