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與文化部為提昇國家整體電影文化產業,並執行國家影視及廣播文化資料典藏及推廣政策,跨部門合作於新莊副都心地區籌建國家級影視博物館,其中1期場館由新北市政府興辦並於今年1月7日由國影中心正式營運。但受限土地使用條件,1期場館僅優先設置辦公室及放映廳,另為增加專業典藏、數位展覽、互動體驗、人才培育等空間,因此積極規劃籌建2期場館,辦理「國家電影文化中心2期場館」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並自今年12月23日起公告公開展覽。
新北市城鄉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新莊副都心地區近年機場捷運、環狀線等交通建設陸續完工,周邊亦有產業及大型商場進駐,實屬發展成熟交通便利之區域。本次由文化部、市府新聞局、交通局及城鄉局等跨局處合作檢討,以行政院核定之建設計畫為使用核心,搭配地方交通停車需求,將用地變更為「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除延續2期場館興建,用以保存推廣國家重要電影文化視聽資產,並達到充實民眾文化內涵提升生活品質、帶動新莊周邊產業專用區發展之目標外,更維持原停車場用地功能,至少提供公共汽、機車停車位各500席,強化地區公設機能滿足停車需求。
此案自111年12月23日起於市府公告欄及新北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告公開展覽30天,並訂於112年1月6日上午10時於新莊區公所4樓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4樓)舉辦說明會,歡迎各界公民或團體踴躍參加,如就此案有相關建議意見,均可於公開展覽期間提出相關建議意見,市府將納入後續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