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8534

「借道運屍」一樣讓人毛毛的... 凶宅必有這2點

#地方 #宜蘭 #羅東鎮 #凶宅 #借道運屍 #法院 #詐欺罪

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宜蘭一件房屋買賣交易,因買方不滿屋主隱匿房屋曾經有死人屍體經過,屋主卻未告知,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而除了買方外,也有不少人認為「借道運屍」就屬凶宅,然而,細探凶宅規定,其實更為嚴格。

去年6月時,蕭姓女子在宜蘭縣羅東鎮站前南路上,向吳姓女子以480萬買下的民宅,當時迷信且第一次買房子的蕭女,刻意避開4樓跟凶宅,購屋時也強調要乾淨的、不要凶宅,對此,吳女也都堅稱沒有。

要購成凶宅要件,必須符合「非自然死亡」,陳屍處也必須為「限定專有部分」。(圖/好房資料中心)凶宅(圖/好房資料中心)

然而,當蕭女開始裝潢時,卻意外聽到施工工人提起,該房子曾經「借道運屍」。原來幾年前時,隔壁一名工人跌落水溝過世,但因房子相鄰太近,當時的楊姓屋主認為是做善事,就好心讓屍體從自家屋子經過運出。

而105年12月時,當楊姓屋主出售時,就由吳女知道後,前年以7折市價,約350萬的價格買下,但當時簽約時,就把買賣詳細內容抽出合約。一年後,吳女再轉手賣出,就賺了130萬,甚至蕭女明確詢問,是否有飛自然死亡等情事,吳女還保證沒有,刻易隱匿實情,強調一手是建商,以前沒有住過人。

最後,蕭女向吳女提告求償,檢察官認定吳女消極隱匿事實,獲取房屋交易不法利益130萬,偵結後以詐欺罪起訴吳女。

而「借道運屍」到底是不是凶宅,其實根據法律規定,一般認定凶宅標準,必須要符合「非自然死亡」(自殺、他殺)與陳屍處為「限定專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兩者皆符合才會被判定為凶宅。

民眾購屋,若要確認該戶是否為凶宅,還是先問鄰居、警察、上網查3條管道,或透過「臺灣凶宅網」等相關平台,輸入門牌號碼等方式查詢,減少糾紛。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