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全體壽險業可運用資金高達16.9兆台幣,但今年3月底為止,投入公共建設僅950億,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說,壽險資金投入公建、仍須逐案核准、且保險業不能出任被投資公共建設董監、還有投資資金風險、資本控管過嚴,都嚇阻壽險資金投入公建。
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額僅950億,占可運用資金,連1個百分點都不到。
許舒博說,壽險業若要透過「專案運用與公共投資」方式投入公建,業者須逐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但公共建設案多經過公開招標程序,若已申請金管會核准卻未得標,對送審公司來說,不符合成本效益,這也造成壽險業寧願以「不動產投資」,例如標地上權等方式投入公建,因為標地上權,僅須董事會通過,就能參與投標,但公共建設並非只有不動產投資。
其次,壽險業早就爭取,業者應出任被投資公共建設董監,金管會原先答應,但在最近一次修改「保險法」時,因為立委有意見,金管會隨即讓步,未幫壽險業爭取。
但許舒博說,公共建設具專業性,像基礎建設、交通建設,都非壽險業專長,壽險業參與這種投資,都是與其他產業合作共同投資、互為協力廠商,再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以經營管理該公建案件;他說,若壽險公司投入這麼多資金,卻無法擔任被投資對象董監,將無法有效監管資金運用,也無法對所有保戶盡到善良管理人責任。壽險公會也主張,壽險業投入公建資金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不宜過嚴,金管會應做進一步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