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延宕多年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財政部預期今年應可送出草案,此次草案有四大目標,主要為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讓地方政府的餅加大,使直轄市及縣市的分配公式一致。
財劃法修正四大目標。圖/中時電子報
行政院長賴清德先前在年終記者會中宣示,今年將會研議行政區域調整,解決公務員同職務不同職等問題,以及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給予地方更多財源等。
但回頭看財劃法的修正歷程,前行政院長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期,已經提出修正草案;之後在馬英九執政時期,也有重新提出修正版本,與前朝版本差別不大,不過最後皆因涉及資源分配的問題,各縣市政府都有不同意見,使財劃法修法一再卡關。
據了解,目前大致方向已經擬定好,只待最後決策後即會送出草案。而最新修正版本有四大主要目標,第一是直轄市與縣市採用同一統籌款分配公式、有同樣的劃分基礎,避免再次淪入「直轄市比縣市好」的不公平中。
其次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一定會再擴大」,以釋出財源;第三是分配公式要能夠調劑財政盈虛,均勻趨勢發展,使財源不會集中在少數縣市。
最後是「該收的錢要收」,保證地方財源只增不減,其中營業稅提撥率將由40%調升到100%,且要將菸酒稅納入統籌款,但包括所得稅、土增稅與遺贈稅,其提撥地方的比率會往下降。
官員表示,財劃法不同於其他法律,會延宕十多年,主要是因需在有限的資源裡進行重分配,A縣市多點、B縣市就會少一些,使得任何的修正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且因為修改的間隔太久、爭議又太大,讓財劃法無法「先求有再求好」,只能一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