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16年2月6日發生高雄美濃地震,倒了台南「維冠大樓」;2年後的同一天,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花蓮市最大震度7級,導致花蓮4處大樓倒塌傾斜。台灣都更龜步,甚至被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在去年12月評比「台北為全球資產風險」最高的城市。若7級地震在台北發生,恐怕慘不忍睹。
▼台灣為地震島國,但光是台北永春都更案都快延宕20年。(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李咸亨指出,所有的都更都稱作是「防災型都更」,現在政府推動的「危險老建築物都更」也是相同概念,因此台灣都更有所作為,並改建屋齡高的危險建築,就必須解決釘子戶的問題。
他指出,釘子戶主張「生命財產自由」,因此都更條例被解釋違憲,但《憲法》也明定,為了全民財產安全福祉,政府可以有所作為。李咸亨表示,政府可以領導五院,若說行政、立法都已經執行,那麼是不是可以請司法院拉高視野高度,解釋憲法是否可以保障多數人的安全?
2年前維冠大樓倒塌後,大家都在討論「土地液化潛勢圖」,而使用政府公佈的公開資訊,大台北地區多處都是土壤液化地,只是事過境遷,民眾又忘了「居住安全」問題。李咸亨再次強調,政府應該告訴人民,都更是為了解決「生命安全」,因此必須強制要求危險區域居民遷移。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接受採訪也指出,台北一個6級地震就會倒4千棟房屋,如果真有這一天,首都台北垮了,台灣也滅國了。因此,他表示,為解決結構性問題,政府應該評估遷都到中台灣地質比較好的地方,否則大台北都更速度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