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林立街頭的LED廣告看板,8日在議事堂上成為議員們所關心的焦點,指責違規設立浮濫、光害擾民也影響駕駛人視線,危及交通安全,桃園縣政府不但沒有訂定管理條例,就連內容也未加以審查。
8日議事堂上進行工務局工作報告與質詢,張肇良、陳治文、劉茂群、黃傅淑香、呂林小鳳等議員都針對LED廣告看板提出質詢,希望縣府能夠把LED廣告看板正式納入管理,不要再放任不理。
張肇良議員指出,LED廣告看板除了光害讓駕駛人看不清馬路影響安全駕駛之外,更有無照先賣廣告,將會引發後續的商業糾紛,必需正視。陳治文議員則提出LED廣告看板光害嚴重,造成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低落,夜晚無法入睡,又沒有一個管理辦法可以有效加以取締。劉茂群議員除了指責光害擾民之外,更以LED廣告看板內容未經審查就播出,既然屬於廣告看板,就應有審查的機制。
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桃園縣內目前登記在案的有74座LED廣告別看板,其中領有合法執照的有32座,8座經勸導已拆除或自行拆除,另有34座尚未領得執照目前輔導中。至於光害問題,全台灣只有台北市訂有光害取締標準,事涉專業層面,將橫向與環保局做進一步的協商。在國家標準未訂定前,冒然以自治法規進行取締,唯恐衍生後續問題。副縣長世文也表示,針對LED廣告看板,將協調各相關局處製訂相關管理辦法。至於內容審查將由觀光行銷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