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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車亭不符法規 浪費1500萬

#地方 #桃園 #公車亭 #公車 #候車 #范綱祥

記者甘嘉雯/桃園報導

市區多處新式公車亭已完工3個多月,但LED照明燈不亮、且遲遲未裝設LCD智慧屏幕顯示公車到站情形,市議員范綱祥指出,市府從2014年起編列2.1億元預算執行更新公車候車設施計畫,其中建置新式公車亭的經費為0.7億元,卻問題層出不窮,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明年度起將逐步更新改善。

新式公車亭屏幕到地面僅1.9公尺,較高大的民眾很有壓迫感,有可能會撞到。(甘嘉雯攝)新式公車亭屏幕到地面僅1.9公尺,較高大的民眾很有壓迫感,有可能會撞到。(甘嘉雯攝)

遲未裝設LCD智慧屏幕

范綱祥指出,新式公車亭有3種設計,分為一般、加長及簡易型等3種,而新式站牌,規畫智慧型立式站牌210座、智慧型附掛式站牌220座、集中式站牌943座,目前不符合法規的LCD智慧屏幕計有213座,每座造價7.3萬元,合計超過1500萬。

「交通局讓市政府沒面子,且履約延遲、變更設計都得要政府全盤吸收,浪費人民的納稅錢!」范綱祥指出,日前向交通局詢問延遲原因,得到的回答竟是「法令修改」緣故,要求裝設LCD智慧屏幕後剩下的人行道淨高從1.9公尺改為2.1公尺,需全部重做,已安裝的也要拆除重設。

人行道淨高未達標準

他質疑《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第4項所訂的人行道淨高,早在2009年即已訂定為2.1公尺,何來修法之說?若內政部所訂定的這套標準非屬法律義務,僅有參考性質,那市府又為何要全面修改?要求市府嚴查交通局是蓄意搪塞或行政過失,並對市民公開說明。

議員促查辦行政過失

交通局長劉慶豐解釋,依照交通部《道路標誌標線設置規則》規定,豎立式牌面淨高以1.2至2.1公尺為原則,升格前的縣府交通局律定公車站牌下緣應留淨高1.9公尺,不過在2017年度道路考評時,當時委員建議市府比照六都提高標準,維持淨高2.1公尺,故重新設計逐步調整汰換;至於已安裝但未達2.1公尺標準淨高的面板,會將其卸除,未來都將以2.1公尺為標準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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