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歷經機車族抗議「禁摩」等風波,台中市府訂定「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9日終於公布施行,違反條例者罰鍰最高達10萬元,將在半年內續約訂定相關配套子法,宣告低碳法制化上路!
「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9日由副市長蔡炳坤(左二起)、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宣布實施,「氣象達人」彭啟明(左一)暢談全球暖化趨勢。(記者盧金足/攝影)
法令研議期間曾被誤解機車禁行台中市,引發機車族抗議,副市長蔡炳坤澄清「禁摩」疑慮,在水湳的大宅門特區推動世界級低碳社區,改採個人捷運系統或其他電動運輸工具,同等管制使用燃油的汽車與機車,且限該特區。
剛從英國考察綠能的蔡炳坤針對推動太陽能發電指出,公有設施發電量達8.8百萬瓦,足供4000戶家庭使用,台中市多達40百萬瓦夠2萬戶使用,擁有良好綠能發展條件。
中央規定各縣市免受招標法規限制的公有太陽能發電量僅5百萬瓦,推廣效果不佳,他建議放寬台中市「優等生」綠能限制。
「氣象達人」彭啟明以「全球暖化的趨勢」演講,全球氣候變遷是全民問題,但大家還在紙上談兵,低碳現在不做,將來一定會「加倍奉還」,低碳非痛苦之事,能創造無限商機。
黃崇典指出,該自治條例實施後,城鄉規畫、土地開發、都市更新等都列入,載明自然生態、生態補償、碳盤查、採行低碳工法等措施,落實低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