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洪子凱/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市長蔣萬安赴民眾黨團向民眾黨議員、新黨議員說明重大施政,議員質疑滿街都有違規廣告,是否會不分黨派鐵腕執法?蔣表示,一定依法辦理、不分顏色。北市府規畫的公設競選廣告布告欄,將設在12行政區公所,議會法規會將審查設置要點,通過後,年底就會設置。
根據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選舉人只能在公設布告欄地點、公車、政黨服務處以及辦事處等掛設競選看板,但目前街頭到處都是違規競選廣告,只要看板有候選人姓名或政黨名稱、照片、號次、標語等三點以上,就屬違法,可依照違反自治條例開罰、要求拆除。

國民黨士林北投立委參選人、議員張斯綱認為,規範公設競選廣告可讓市容更加整潔,但目前限縮在各區公所,範圍太小,選舉也是人民權利之一,建議可擴大到里辦,讓更多人看到,參與投票。
民進黨松山信義立委參選人、議員許淑華認為,民眾不會去區公所看競選資訊,台灣選舉文化無法這麼短時間養成,市府還有很多細節還沒準備好,倉促上路不見得好,應該訂落日條款。台灣基進港湖立委參選人吳欣岱認為對新人不公平,尤其民眾還沒有養成到區公所看選舉資訊習慣,這是宣傳斷鏈,對民眾參政非好事,也限制民眾得到政治性資訊的權利。
另外,民眾黨團總召黃瀞瑩質疑從北流代墊款到教育基金,蔣萬安配合綠營讓前市長柯文哲當「柯維拉」;同黨議員陳宥丞也批蔣對市政議題說不清楚,若刻意保持模糊就是「拉綠打柯」。蔣說,他並沒有跟著綠營說教育基金被掏空,而是說有減少,從原本140多億元變成14億元,就事論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