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唐主桂/綜合報導
距離明年1月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只剩下不到60天,選舉進入最後衝刺階段,許多建築物外牆也紛紛立起了選舉廣告,不過這些可不是能隨便就設置的,否則可能會被強制拆除。
台北市建管處就提醒,這次的競選廣告可以從11月11日設置至明年1月11日,並應於109年1月14日前自行拆除完畢。
台北市規定,競選廣告物之構造,除附著於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建築物外牆外,均不得使用竹鷹架,且廣告物不得封閉或阻塞依法設置之緊急進口或妨害法定避難器具之使用。示意圖/好房網資料庫照片
而除了在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宣傳車輛及私人處所的競選旗幟、布條廣告可以不需申請就設置外,想在其他地方設置競選廣告則應該備妥申請書、候選人基本資料、廣告設計圖等…提出申請。
為了避免競選廣告物對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台北市自治條例第3條特別明定,競選廣告物之構造,除附著於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建築物外牆外,均不得使用竹鷹架,且廣告物不得封閉或阻塞依法設置之緊急進口或妨害法定避難器具之使用。違反者將被強制拆除,並向廣告物設置人收取代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