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綜合報導
為有效管理競選廣告物,避免對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影響,台北市建管處自11月5日起,全面執行違規竹鷹架競選廣告物清除作業。
建管處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期間,各政黨及有意參選之個人、團體,為建立形象、獲取認同、爭取選票等目的,所設置或附著於建築物或空地上,並登載有參選人姓名、號次、圖像照片、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競選標語或標記等其中任三項以上廣告物,即為「競選廣告物」。相關設置標準、申請程序及違規處理等事項於「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已有明確規定。
北市建管處自11月5日起,全面執行違規竹鷹架競選廣告物清除作業。(圖/北市建管處提供)
建管處統計至10月31日止,違規竹鷹架計有北投區25件、士林區15件、中山區5件、南港區3件、大同區1件、文山區9件,共計58件。
建管處表示,目前各參選人所設置違規竹鷹架競選廣告物均已完成查報通知程序,參選人如未於11月4日前自行拆除,建管處即以影響市容觀瞻、公共安全為由,於11月5日起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