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北市府去年底修正公布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是史上最嚴限制競選廣告修法,僅能設在競選辦公室、車輛及指定公布欄,「首戰」就是目前如火如荼展開的總統、立委大選。外界期盼能終結競選看板大戰、降低新人參選門檻,但選前「三點不露」的「類競選廣告」不受規範,北市街頭仍有違規或遊走灰色地帶廣告,恐怕還是難造「乾淨」選風。
北市建管處指出,目前尚未有取締,但接獲檢舉就會處理,目前尚未有取締,但接獲檢舉或民眾反映就會處理,會派員到場,若認定違法廣告,就會開罰並要求改善。
至於廣告公布欄的相關規定,北市府針對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訂定草案,目前進度已在6月17日公告,預告期間30日,目前密集開會討論研議,目前草案將送法務局審議,公布廣告態樣及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