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新北市110年度租金補貼及青年租金補貼17日公布審查結果,符合資格且屬計畫戶數內分別有2萬644戶及523戶,已備齊租約相關資料者,款項將於農曆年前1月26日撥入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獲110年度租金補貼者按其分級級距及租賃區域,每戶每月可獲得2千元至5千元不等之租金補貼,最長補貼1年。
城鄉局表示,110年度第1次公告租金補貼申請踴躍,尚有4283戶符合資格者無法獲得補貼,因110年度尚有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計畫戶數之名額,故無法獲得第一次公告租金補貼資格者,城鄉局會協助代為申請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免再提出申請。
城鄉局也提醒獲補貼的民眾,為避免於補貼期間因租約到期,或搬遷致無法如期領到補貼款或有溢領之情形發生,請補貼戶留意如有租約到期或搬遷等情形,應依規定於租約屆滿或搬遷後3個月內,主動將新租賃契約資料送至市府城鄉發展局審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此外,110年度第2次租金補貼,自111年2月14日起至2月25日受理申請,錯過去年8月申請的民眾可把握機會提出申請,為配合防疫措施,市府屆時將暫停臨櫃受理申請服務,欲申請110年度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者,請多利用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