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睿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110年度「青年租金補貼」將於11月30日截止受理,歡迎在新北市租屋,符合資格條件之青年朋友們把握最後機會,踴躍提出申請,將有機會獲得每月3000元的租金補貼,最長補貼12個月。
青年租金補貼申請條件有六項,分別為18歲以上,未滿40歲之單身或新婚或育有未滿7歲子女者、於新北市設籍或就學或就業、家庭成員於北北基桃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須低於12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須低於5萬4600元、申請人與出租人或租賃房屋之所有權人不得為直系親屬關係、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得同時請領政府其他住宅租金補貼。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今年青年租金補貼共有1000個名額(單身500名、新婚200名、育有未滿7歲子女250名、青銀共居50名),請民眾把握最後一周的時間,以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民眾劉小姐表示,自己是北漂族,大學畢業留在新北工作後,每月房租約1萬元,還要給家裡孝親費,生活過得拮据,新北市府的青年租金補貼能夠讓他一年多存3萬6000元,不無小補。
城鄉局指出,若審查期間有收到城鄉發展局電話或公文通知補件者代表文件有,應盡速補正,以免影響自身權益。青年租金補貼預計於110年12月底完成審查,111年1月以公文通知審查結果並開始核發補助。另外,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將會以抽籤方式來決定補貼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