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君遠/報導
柯以柔14日請律師要求法院執行查封郭宗坤房產,法院已同意執行,柯以柔說,「一審判我勝訴,要他賠40萬損害賠償,他再提二審,這官司進行2年半了,期間他子女費用一毛也沒付,我只是去執行了這個法院判決。」
柯以柔一直想盡早結束這個官司,一審雖勝訴,法官判他多項皆輸,她顧念他是孩子的父親,從不想逼他太緊,但郭宗坤敗訴後,仍找律師極力上訴,法庭上提出各種無理條件,現開啟二審,除了曠日費時,外傳,即時他二審再輸,仍會上訴,官司變得冗長而沒完沒了。
柯以柔上周執行一審法官判的損害賠償費。聯合報系資料照
郭宗坤的日料店生意並不好,要拿大筆錢出來打官司,如今汐止房產又遭查封,未來將不得買賣,不願放手的心,已弄得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