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0715

自用宅二戶合併 視為一戶

#理財 #自用住宅 #合併 #併房 #房屋稅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民眾若有二戶合併為一戶使用的房屋,只要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且符合自住房屋條件,即可視為一戶;持有房屋戶數全國總計在三戶以內,可按1.2%最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自用宅二戶合併,視為一戶(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兩房一廳 裝潢 客廳 臥室 衛浴 廁所 書房 餐廳 廚房

財政部表示,個人將旁邊住家房屋打通合併使用,得先經地政機關辦竣建物合併登記,確保安全無虞權狀登記合併後,再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稅籍合併,即自住房屋戶數,將以一戶認定。

若與他人共有房屋,在計算房屋戶數時,除非共有人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否則與他人共有房屋者,其各自持分部分一律按「一戶」計算,超過三戶以上即從高課徵房屋稅。

若未設管理人,將依各共有人持分比例分別發單課徵房屋稅。例如,甲乙丙三人共有房屋一棟,持分各三分之一,106年應納房屋稅為3,000元,則甲乙丙三人會各收到一張1,000元的房屋稅繳款書,若三人推派甲為納稅管理人,則只有甲會收到一張3,000元的房屋稅繳款書。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