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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買不起也租不起?雙北租金6年大漲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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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解決國內高房價問題、顧及居住正義是很多民眾的心聲,為了更能詳盡照顧民眾住居需求與問題,《住宅法》從2011年立法,2016年首次修法、2017年初施行,近期行政院並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案,提升租金收入免稅額來增加房東參加「包租代管」的誘因;不過《住宅法》經多年運作,諸多朝野立委認為有許多部份須檢討及改善,5日內政委員會進行《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審議。
 
對於《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民眾黨認為政院僅針對第23條修正、提升「包租代管」誘因並不夠,因此提出政府應制訂租金基本標準,並在「可負擔基準租金」與名目租金中予以補貼,來減輕租屋族負擔。
 
觀察雙北市公寓整層住家的租金變化,這六年來就高漲3成,年輕人買不起房,恐怕現在也租不起。示意圖/好房網資料照
營建署表示,2020年度的租金補貼,額度將增加到12萬戶。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
 
立委蔡壁如指出,觀察雙北市公寓整層住家的租金變化,2015年第一季北市每坪租金是889元、去(2020)年第一季已來到每坪1131元;新北市2015年第一季每坪租金592元、去年第一季已漲至每坪767元,這六年來雙北房租就高漲3成,年輕人買不起房,恐怕現在也租不起、也租不好。
 
而《住宅法》第11條規定,社會住宅也應訂定租金基準,內政部須公布「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不過蔡壁如踢爆,內政部在法定期限2018年底至今都沒有做公布,已拖延超過2年。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將會在今年6月底進行公布。
 
民眾黨團針對《住宅法》修法有幾項重點,包括將社會住宅的弱勢比例由現行30%提高到50%,且將弱勢身分擴大到新住民(有本國籍身分);鼓勵房東提供符合本法「弱勢」定義的房客申請各項租金補貼,提高房屋稅免稅額度;落實與強化基本居住水準的調查;減免社會住宅在55年營運期間內的地價稅與房屋稅。
 
對《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各黨團立委也有提出提案,立委吳玉琴提案修正包括將社宅出租予弱勢比例提高到50%、修正第15條與16條延長稅賦減免實施年限規定、修正第25條由中央訂定社宅租金收費基準等;立委江永昌提案修正43條,要求新建住宅應辦理住宅性能評估,以及建議刪除第22條社宅稅賦優惠實施年限。
 
各黨團委員提出的各項《住宅法》修正提案,內政部對部份提案表示認同,有些提案涉及財政部稅賦業務須再做溝通與交換意見,另外針對一些提案則建議不修正,近期都還會再持續做討論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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