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翁聖惠/整理報導
前中天電視台主播史哲維前年五月間被發現在租屋處以塑膠袋套頭自殺,而王姓房東不滿房子變凶宅,造成建物價值降低超過600萬元,向史哲維遺孀施明黎及史父提告求償,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史哲維自殺時並非處於正常精神狀態,不是故意造成房價貶損,判家屬免賠可上訴。
前中天新聞台主播史哲維104年5月時被發現在租屋處自殺身亡,震驚各界。(翻攝自史哲維主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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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天電視台主播史哲維前年驚傳被發現陳屍在台北市仁愛路三段的租屋處,警方到場處理後研判是自殺,當時震驚各界;而王姓房東不滿史哲維在屋內自殺讓房屋變凶宅,向史的親人提出求償。
據媒體報導,史哲維自民國99年開始向他承租房屋,租約簽到103年9月底,沒想到卻在103年5月時突傳死訊,房東認為史哲維身為專業新聞從業人員,應該知道凶宅會減損交易價值,仍然以極端方式自殺,造成建物價值降低超過600萬元,要求史哲維太太施明黎與父親負起賠償責任。
不過家屬表示,史哲維自殺是因長期罹病所導致,只是放棄自己生命,並無故意減損建物價值,當時也放棄抵押的租金7萬6000元,不應再賠償;而台北地院根據醫院診斷,認定史哲維當時判斷能力已出現異常,沒有侵害他人的故意或過失,因此判王姓房東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