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近日公佈境外資金專法匯回與投資情形,目前申請匯回金額達1,284億元,成效還不錯,預期第一年匯回金額可達1,500億元。匯回資金投入實質投資並確定核准,可享減免50%稅率;此外,境外資金匯回投資,不得投資房地產、營建產業。
根據賦稅署統計,從去(2019)年8月15日境外資金專法專法上路後,到今年7月14日止,申請境外資金匯回有620件、核准559件,實際匯回金額達1036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投資,不得投資房地產。示意圖/取自photoAC
經濟部工業局統計指出,截至7月14日止,針對境外匯回資金已核准128件實質投資,合計409.78億元;其中電子資訊業投資金額最多、達131億元,民生化工業次之、約92億元,金屬機電業為46億元,其他產業別是139億元。
工業局指出,境外資金匯回投資上,必須符合三項原則,包括興建/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支出、購置供自行使用的軟硬體設備或技術支出、其他與投資計畫相關的必要支出。
工業局表示,被投資事業取得興建或購置供「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者」,使用及持有期限應至申請人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屆滿7年為止,此期間不得作為住宅、出租或移轉所有權;此外,匯回資金也不得投資在房地產與營建產業。
財政部指出,不論是個人或公司匯回境外資金轉投資,依境外資金專法規定,適用8%優惠稅率者必須在今年8月14日前,向戶籍所在地或國稅局申請,而從8月15日起,適用稅率將變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