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今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約867萬戶、稅額905億元,較去年增加13萬戶,但稅額減少約1億元,主因納稅人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情形變更所致。
賦稅署說明,11月1日開徵之地價稅,係徵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地價稅額,依法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1張繳款書。

賦稅署表示,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亦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認證登入,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賦稅署表示,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使用開辦繳稅服務之行動支付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此外,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