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因近期疫情升溫,今年綜所稅申報繳納期限已延後至6 月30日止。而針對報稅問題,仍有民眾心存疑問,到底「地下室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為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抽水機、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
地下室要不要課徵房屋稅?圖/pixabay
稅務局說明,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或其使用執照如為停車場使用,而空置未作停車使用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有供營業、辦公或住家使用者,營業用按其現值3%課徵,非住家非營業用按其現值2%課徵,住家用按其現值1.2%(自住用)或1.5%(非自住用)課徵。
另外,財政部表示,考量許多縣市政府也宣布進入「準第三級防疫」,且部分民眾生活圈可能跨縣市,在防疫優先前提下,加上109年綜所稅申報繳納期限已延後至6 月30 日止,因此決定暫停全國國稅局、稅捐稽徵處的臨櫃報稅服務。
財政部呼籲,為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疫情期間請民眾多加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網路報稅,並利用信用卡、行動支付、委託轉帳、便利商店等多元方式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