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統計近年查核租賃所得情況,查核案件中約有近三成房東遭補稅,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近年補稅比率不低,個人未如實列報租金收入的情況未能有效改善;另外房租漲幅、租金補貼詐領等問題,也有待精進改善。
賦稅署統計五區國稅局查核租賃所得情形,2019年至2022年平均每年查核件數約90萬件上下,其中須補稅件數在25萬至26萬件之間,補稅比率約在26%至29%間,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近年並無顯著改善。
另外預算中心指出,再從2019至2021年綜所稅結算申報資料觀察,推估出租給家戶或個人介於32萬至33萬餘筆;但依行政院主計總處202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報告所載,家戶居住於租用住宅約87.6萬戶,兩部會數據有明顯差距。
為鼓勵房東將住宅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財政部依規定提供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綜所稅及地價稅等三項租稅優惠。
國土管理署認為,多數屋主擔心面臨查稅,所以少有人申請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因此內政部於去年11月間修正相關規定,公益出租人的租約僅作為公益出租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課徵減免使用,不得作為查核相關房地稅賦依據。
立法院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直指,這種不得作為查稅依據的行為,恐助長租屋黑市,規避依法納稅問題,並進行相關調查。
另外據主計總處統計,租屋類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已從2021年起大幅攀升6.5%,房租類漲幅呈擴大趨勢;另一方面,2019年度至2023年,房屋稅減徵戶數增幅145%、地價稅減徵戶數增幅194%、綜所稅減徵戶數增幅216%,但租金補貼戶數增幅636%,顯示租稅減徵戶數、公益出租戶數與租金補貼戶數差距擴大。
立院報告指出,公益出租人雖享有稅賦優惠,但仍有出租人採用不報稅亦不享有優惠之方式,恐產生房東出租未登錄、逃漏稅、青年租客無法設籍等租屋市場不透明問題,應當研議精進租賃住宅制度與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