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因在直播間公開以三字經等字眼罵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上個月4日被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起訴。陳今天上午出庭前表示,「想說的就進去(法院)說吧!就給法院判吧,我一定是認為我也沒有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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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去年10月,陳之漢因不滿有意競選新北市議員的李婉鈺與他洽談直播未果後傳訊罵他,多次在直播時以三字經辱罵李婉鈺,因此涉犯妨害名譽。
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被李婉鈺控訴妨害名譽今天出庭。(聯合新聞網)
法院日前開調解庭,雙方未出面僅派代表人來,第一次談了數分鐘就結束,對於內容不願多談,僅回答還要在跟當事人討論,第二次則是都未出面。由於調解不成,法院今天上午開準備庭。
法庭上,陳之漢否認公然侮辱。他表示,我覺得是檢察官沒有了事情原委,事實上是對方先罵我的助理,我才會做反擊,而且我的直播風格向來如此,沒有罵人的意思。
整個準備庭約莫5分鐘結束,陳之漢走出法庭後,針對案件,他再次表示尊重法院,「法院說判賠就判賠,法院說無罪就無罪,就那麼簡單,但是公平正義在落在誰那邊,大家摸心裡都知道」。他強調,我只是在保護我的人,就像其他人會保護家人一樣,「我覺得我沒有辦法認這一條,一切就交給法官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