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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竟然違法!議員踢爆官員尷尬

#學區 #政策 #文化大學 #柯文哲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綜合報導

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爭議,至今未平息,北市認定大群館僅可做集合住宅,不可做寄宿住宅,已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不料市議員戴錫欽發現,台北市長柯文哲6月選定位於敦化北路145巷內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經查僅能在一樓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但柯辦卻設在4樓,已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形同「大群館的翻版」。

戴錫欽下午在議會質詢副祕書長陳志銘、 產發局長林崇傑和都發局、地政局官員,被問得個個臉色尷尬。戴錫欽說,現在大家在討論 文化大學大群館案,結果柯文哲自己找了個違法的地方,且連市長自己都搞不清楚,試問柯文哲是不是也知法犯法?

市議員戴錫欽(左)踢爆柯文哲,競選辦公室也違法土地使用區規定。(圖/記者楊正海攝影)市議員戴錫欽(左)踢爆柯文哲競選辦公室也違法土地使用區規定。記者楊正海/攝影

戴錫欽指出,柯以「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以每個月3000元的價格租個人辦公桌,希望以最省錢的方式打2018這場選舉。但他向商業處及都發局調閱資料發現,若承租共同工作空間作為辦公室使用,商業登記應為「不動產租賃業」,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附表」規定,該地的使用分區屬住三,因其僅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有一樓允許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

戴錫欽說,換句話說,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租到位在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如同柯市府認定文大宿舍違規使用,是「違法的」,北市府是否該比照文大宿舍案,要向柯競選總部提出「限期改善」的要求。

陳志銘坦承,若是真的違反規定,只好換場地。但還是要先確認,這涉及認定問題。戴錫欽說,他已經把住址給 都發局做確認了,但都發局官員指出,還是要到現場做認定,視使用的樣態,再做處理。

戴錫欽強調,該地是年輕人的青創空間,他不是要扼殺這項產業,但這突顯土管的法令是否適合時宜,大筆館是住二特,不准做寄宿住宅,就是小樹屋4樓不行做不動產租賃一樣,難道現在土管條例沒有檢討的空間嗎,且大群館案,學校不行租,收回後再租給學生就可以,法令沒有討論空間嗎。市府應該通盤檢討法令,而不是做政治打手,苛責一般民眾,這不是行政怠惰,而是很多法令不合時宜,要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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