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內政部推動近零碳建築已進入全面執行階段,未來新建大型建築將強制設置太陽光電,並同步導入建築能效揭露與碳權機制,從「節能」進一步走向「發電、減碳與資產化」。內政部9日指出,相關制度已陸續到位,其中太陽光電設置標準將於2026年8月上路,預估至2030年可貢獻約319萬公噸減碳量,占住商部門減碳目標逾3成,顯示建築部門將成為淨零轉型關鍵。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部務會報中表示,為落實「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內政部從建築端著手,透過太陽光電設置、建築能效提升、資訊揭露及延壽碳權等多元策略,逐步建立兼具環境與經濟效益的制度,讓建築從過去的能源消耗者,轉型為可發電、節能並具碳管理能力的載體。

在具體措施方面,內政部已與經濟部會銜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明定2026年8月起,凡新建、增建或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內政部估算,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並結合經濟部補助措施,逐步擴大再生能源應用規模。
針對外界關心的成本與效益,建築研究所說明,目前太陽光電建置費用每瓩約3萬8,800元,約12年可回收成本,且系統可在停電時支應公共用電,有助社區維運。至於結構與消防安全,也已納入現行法規管理,降低潛在風險。
除了屋頂設置,內政部也推動建築立面光電示範,由公有建築率先導入。建築研究所材料實驗中心已完成首期彩繪立面光電實驗,發電效率達73.6%,2026年將持續擴大,預估累計裝置容量可達424瓩,在發電與建築美學之間取得平衡,提升民間接受度。
在市場機制方面,內政部同步推動建築能效揭露制度,未來將把建築能效資訊納入不動產租售的必要揭露項目,並整合至實價登錄系統,讓民眾可直接查詢建築耗能表現,藉由市場力量帶動節能改善。
此外,內政部也與環境部合作,建立「建築延壽碳權」制度,透過既有建築節能改善與太陽光電設置所產生的減碳效益,轉化為碳權並作為維運財源,吸引民間投入,逐步形成建築碳資產化與綠色金融接軌的發展模式。
內政部強調,近零碳建築政策已從試辦走向全面推動,未來將持續深化建築全生命周期的減碳路徑,結合科技應用與公私協力,不僅帶動產業發展,也有助提升居住品質,朝「韌性國土、永續家園」目標邁進。
原文出處 【8月起大樓必裝太陽光電 每20平方公尺就要設1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