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規定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估年增66萬瓩裝置容量。同時,內政部也正與環境部研擬「老宅延壽碳權方法學」,未來民眾參與老宅延壽的出資額,可透過企業購買其「碳權」或「綠電憑證」來抵減。
為落實2050淨零排放,內政部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已邁入全面執行階段,但也引來推升房價的疑慮,內政部表示,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板的費用,每瓩成本約為38,800元,總設置費用約200萬元,預估設置12年即可收回建置成本。

內政部指出,大樓公共用電往往占住戶電費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建物在裝設光電板後,將會優先提供公共用電,可大幅下降住戶支出;此外,扣除每年約12萬的維護費後,若住戶將多餘的綠電透過綠電憑證售出後,每年能為大樓賺進60多萬公積金。
在建築物太陽光電推動方面,內政部表示,結合經濟部獎勵措施,至2030年可貢獻約319萬公噸減碳量,占整體住商部門減碳目標約3成以上。
在制度創新方面,內政部規劃與環境部合作推動「建築延壽碳權」機制,透過既有建築節能改善與太陽光電設置,可取得碳權並作為維運財源,提升民間參與誘因,逐步建立建築碳資產化制度,促進淨零轉型與綠色金融接軌。
內政部將與環境部研議老宅延壽的碳權計算公式,公式出爐後,就可由企業以ESG方式向住戶購買碳權,不僅能降低民眾在老宅延壽中需自行負擔成本,也盼協助台灣產業取得碳權或綠電憑證,以符合國際標準。內政部表示,後續會由建研所提出「老宅延壽碳權的方法學」,並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審議。
原文出處 【建物強制設置太陽光電 8月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