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遠雄「大巨蛋案」,合議庭今天裁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趙的次子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前財政部長李述德等8人明天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大巨蛋案」2018年10月起訴,趙藤雄、李述德等主要被告被限制出境;因應刑事訴訟法新制上路,法院日前傳喚被限制出境8名被告答辯,審查有無必要再限境。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趙藤雄說,他從未在國外工作或生活,在台與妻同住,近年身體不好,有充分勇氣和意願配合司法爭取清白。
趙信清說,涉犯重罪不能和有逃亡之虞混為一談,且過去留學的經驗,也不能成為限制出境的理由。
李述德說,他的工作和經濟來源在國內,並在國內擔任教授、台塑獨立董事,不可能拋棄這些潛逃國外。
同案被告、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說,他的人脈都在國內,也沒有逃亡海外的能力,他是全勤議會,不會棄議員職務逃亡;周說,母親曾交代他照顧家人,絕對不會違背母親和法律。
不過,合議庭審酌認為,全案尚在審理,趙藤雄、李述德等8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動機,為確保後續審理與執行,裁定都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