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定宇、楊正海/綜合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將滿1年,炒房最高可罰5千萬元,檢舉獎金高達實收罰鍰的30%,上限1千萬元,但雙北開罰件數仍掛零,地政局坦言,主因檢舉人提供違規事證不足,且須實名制、透過內部「吹哨者制度」檢舉,成案困難。內政部地政司回應,全台成案已有18件,相關規定是為避免道聽塗說檢舉,會再滾動檢討。
內政部去年7月公布實施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透過限制換約、重罰炒作、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需申報等5大手段期抑止炒房。由於檢舉獎金高,修正案上路至今年5月底,新北接獲包括實價登錄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19件、違反買賣契約禁止讓與轉售2件、違反禁止不動產炒作20件。
不過,條例規定檢舉人須具名並提供具體事證,且網路、報章雜誌一般民眾可取得的公開資訊皆不發獎金等因素,新北至今仍無檢舉成功案例。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內部知情人士才能取得非屬網路、媒體、報章雜誌以外管道確切事證,一般民眾很難蒐集完整證據。「吹哨者條款」立意良善,新北市府也極力配合中央政策防堵炒作,但從實務而言,透過吹哨者檢舉防炒作行為這部分,確實有困難之處。
台北地政局指出,北市未有開罰,主因也是檢舉人提供的違規事證不足,但不同於新北市,北市紅單轉讓比較少,因北市房價高,沒有完銷的案子多,紅單不搶手,購屋者可以向業者買,就沒必要冒著風險,違規去買「黃牛票」。
地政司長王成機說,修正案上路後,不少縣市已有開罰成功案例,成案至少18件、開罰炒房3件各百萬,檢舉制度設置相關規定才能避免道聽塗說檢舉,以免匿名檢舉滿天飛,地方政府執行困難部分,將再開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