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天審「公路法」修正草案,對於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提高罰鍰到兩千五百萬元、並設立檢舉獎金制度。Uber亞太區高層昨天大動作開記者會喊話,呼籲台灣政府對網路叫車平台爭議應開放討論、非消極開罰;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說「修法將往前走」,交通部路政司則反擊Uber是「以科技模糊焦點」。
Uber近來動作頻頻,日前發表「致台灣總統蔡英文」公開信,呼籲政府展開良性對話;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也發起連署,訴求修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主張將車輛分享平台Uber等納入適當法規管理,迄今已超過四萬人連署。
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台灣總經理顧立楷昨率五名司機召開記者會。楊姓司機表示,聽到罰鍰高達兩千五百萬感到不可思議,「酒駕最高只罰到九萬,開Uber是殺人放火嗎?」他說,我們不想做違法的事,無論是繳稅或考職業駕照他都願意。
Mike表示,過去多次與交通部討論,交部希望Uber與本地保險公司合作、聯繫國稅局並尋求與國內計程車公司合作機會,Uber都做到了,近來也與富邦產險推出保險方案,但交通部不僅沒有推動產業、還提高罰金,才向總統喊話。
不過,儘管司機表達願繳稅、考職業駕照,Uber仍堅持台灣應訂新法,才能免去申請運輸業等繁文縟節。至於媒體詢問公路法若修正通過未來是否退出台灣?Mike則表示「我們還沒有一個答案」,但希望理性訂定法規。
對此,路政司表示,Uber若想做網路平台,可利用其科技強項與計程車業者合作,但Uber最大的問題是在媒合自用車,無論駕駛、車輛檢驗都不如營業車嚴謹,對乘客、司機都沒保障,Uber不能光喊開放,卻對糾紛及保障避而不談。
路政司也解釋罰金雖擬從五萬至十五萬提高到十萬至兩千五百萬,但裁罰仍會合乎比例原則。目前個人司機最多被罰兩次、最高被罰十萬,未來即使罰金提高,應不至於對司機一次罰到頂,對Uber就有可能罰到最高罰鍰。目前黨團對修正案已有共識,若本會期修正通過最慢明年上半年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