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78

公司法「新三條」 部會歧見大

#政策 #經濟部 #股東 #金管會 #股利 #稅改 #洗錢

記者吳馥馨、邱金蘭/台北報導

經濟部上周將公司法修正案呈報行政院,股王條款、股東名簿申報及公司秘書等三大關鍵條文,部會間仍存有歧見,法務部主張須申報實質受益人以利反洗錢,金管會則對訂定股利發放提董事會門檻持保留態度,將待政院協調。

法務部主張須申報實質受益人以利反洗錢,金管會則對訂定股利發放提董事會門檻持保留態度,將待政院協調。(圖/經濟日報)法務部主張須申報實質受益人以利反洗錢,金管會則對訂定股利發放提董事會門檻持保留態度,將待政院協調。(圖/經濟日報)

公司法修正案已列本會期優先法案,經過一年多的研修,終於在上周報到行政院,但歧見並未停止。對於部會間仍有不同意見,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留待行政院跨部會討論時再溝通。

據了解,對於報院版本,其他部會將在政院審查時力爭的重點,主要有三大項。

第一,公司每年分派二次現金盈餘,擬不用提股東會通過的「股王條款」,修正案放寬所有公司股利一年可發兩次,其中股票股利因有稀釋股東權益問題,都須提股東會。

現金股利部分,期中發放那次,只要章程明訂,提董事會即可,期末那次則須提股東會。但符合一定條件的績優公開發行公司,只要章程明訂,兩次都可提董事會通過即可;門檻則由金管會訂定。

但金管會對此持保留,金管會認為,最後送出的版本跟原先兩部會協商的共識內容不同,門檻的訂定有困難。外界好奇,王美花與先生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有否就此爭點「交換意見」?王美花表示,兩人沒有討論,一切就留到政院再說。

第二,股東名簿的申報,報院版本未列實質受益人。法務部則希望一併申報最終受益人;至於金管會,對此則中立,無特別意見。

法務部主張,應將洗錢防制的相關申報,由「股東名簿」升高到「實質受益人」。王美花表示,若只申報股東名簿,公發公司因集保公司已有名冊,經濟部只要請16萬家非公發的企業申報,影響範圍較小。若擴大到實質受益人,影響範圍擴及到金管會主管的公發公司。

經濟部也調查,有將實質受益人資料申報於主管機關的只有大陸、德國、英國。

大陸是訂在證券法,德國訂在反洗錢法,英國訂在實質控制者登記規定。新加坡的公司法雖有相關規定,但只有備置於公司,並未要求向主管機關申報。

第三,公司秘書制度,報院版本明訂,非公發公司准用公發公司標準。金管會對持保留,到政院再討論。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