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59歲張姓街友在苗栗縣街頭流浪,每個月努力存錢幾百元,希望找到租屋,縣府社會處社工協助媒合,因房東有疑慮,1年碰壁了數十家,最近終於有房東願意以1個月2000元出租,張姓街友才終於有個安定的落腳處,展開新生活。縣府社會處也盼房東們支持,一起協助街友「脫遊」。
張姓街友因在街頭流浪,還隨身帶著大批資源回收物資,去年9月間被通報到苗縣府社會處,社工訪視發現,張男雖設籍在縣內親戚家中,但早已沒聯絡,幾年前因中風無法工作,又付不出房租,居無定所到處流浪,靠著每月勞保老年給付5000元,以及不定時物資、愛心便當接濟度日。

由於張姓街友有儲蓄習慣,想租屋卻處處碰壁,社工幫忙媒合租屋,但多數房東認為張男沒有固定工作且年紀較大,甚至要求先租給社工,再由社工轉租給街友,最近終於有房東認為有公家機關協助,願意以1個月2000元租金簽約,但要求如果退租,必須完整清潔恢復原狀。
社工成功媒合租屋,也輔導張姓街友做資源回收工作,展開新生活。社會處指出,許多民眾會建議強制安置街友,但是街友屬於一種狀態,並非福利身分,無公權力強制安置一般身分街友,對於有租屋意願的街友,社工協助媒合難度很高,張姓街友是近年來成功的首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