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馥年、賴佩璇、卜敏正/連線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四年前在臉書貼文,批評同校教師陳慈幸法學素養不足,遭告妨害名譽。一審依誹謗罪判盧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台南高分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臉書貼文不實,司改委員誹謗罪挨罰(記者賴佩璇/攝影)
盧映潔表示,基於尊重司法,願接受判決結果,坦然面對。陳慈幸透過助理表達不願就此事回應。
盧二○一三年在臉書貼文,批評陳慈幸在通識課告訴學生的言論不當,網友在下方留言「這是誤人子弟吧」等語,陳認為自己根本沒講過盧所指那些話,盧杜撰的這些言論、破壞她名譽,提告誹謗罪;另提告民事求償一百六十萬元,最高法院去年判盧賠償陳十萬元,並在網路道歉定讞。
刑事官司部分,一審認定,盧無法舉證自己的陳述確有查證,不實內容貶損陳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及名譽,判她拘役四十天。盧上訴二審,認為自己所言為真,沒有誹謗故意。台南高分院發現,盧指述的言論發表時間,陳甚至沒在中正大學開通識課,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