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理國/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空汙法》修正案,空保處在會中表示,移動汙染源費率在9月調整後,空汙基金1年可多釋出9.2億給地方;另外罰金亦將大幅提高20倍至2000萬;處罰對象也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並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排放標準,盼淘汰老舊車輛。
中部民團戴上寫著「戰」字口罩,身著黑衣,繞行台中市政府抗議。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不滿《空汙法》修正草案未被主動徵詢意見,對傳出總統要接見,他傾向拒絕。(盧金足攝)
賴揆盼周四通過修正案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賴揆盼周四行政院通過《空汙法》修正案,如果立院本會期來不及完成三讀,盼在臨時會能處理。
昨天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地方關注空汙基金能分給地方多少經費,外界原先說法是5.6億元,但空保處長蔡鴻德表示,由於移動汙染源費率在9月有調整,調整後增加近19億元,使得原28億的經費增為46億元,20%提供地方改善移動汙染,預估每年可釋出9.2億元,主要用於機車定檢補助及地方天然氣價補貼,未來財源會直接給地方,由地方核定,不用再報到中央。
加速淘汰老舊車輛
另外,徐國勇也說,這次修法大幅提高罰鍰及刑責,罰鍰金額將提高20倍,可至新台幣2000萬元,處罰對象也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犯五年以上重罪者,最少關6個月。
至於跟民眾切身相關的移動式汙染源,修法強化「加速淘汰老舊車輛」,強化管理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之排放標準;「擴大管制對象」,擴大列管交通工具以外之移動汙染源,例如施工機具、船舶、作業機械;環保主管機關並得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迫使老舊車輛因無法使用或受罰而自然淘汰。
增加保護吹哨者制度
徐國勇也說,增加保護吹哨者制度及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及企業員工檢舉不法,彌補主管機關稽查人力之不足。如經查證屬實,地方政府得提供一定比例裁罰金額獎勵檢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