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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徵收再延長 協議價購放寬至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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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航空城計畫其他搬遷區地上物徵收原定延長至8月13日,讓建物所有權人有充裕時間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不過市府考量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申請,因此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航空城計畫其他搬遷區地上物部分原定5月27日公告期滿,在考量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因故未能在市府及民航局陳報徵收計畫書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因此將期限延長至8月13日,經過放寬申請期限後,在機場園區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目前已達83%,建物總補償費為291億元;在附近地區(第一期)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則提升至80%,建物總補償費達178億元。
 
桃園航空城徵收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圖/桃園市政府提供桃園航空城徵收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地政局後續原已排定8月16日起辦理地上物徵收補償發價作業,但仍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導致無法領取市府加發補償費(或救濟金)7.5%的獎勵金,因此市府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
 
鄭文燦指出,航空城計畫優先搬遷地區預計於110年10月31日完成搬遷,接續進行公共設施工程,111年也將同步進行安置街廓土地分配,以及1,926戶安置住宅的興建。在安置街廓分配方面,預計112年1月完成點交後,原住戶即可自建住宅。
 
此外,在其他搬遷地區自願優先搬遷部分,符合同一鄰、同一都市計畫街廓、同一集合住宅、同一公寓住宅大樓,以上任一類型達60%以上同意者,即屬於自願優先搬遷,有意願自願優先搬遷的居民可以開始會同鄰居向市府申請,搬遷時間點為111年3月及111年12月,市府也將分別發給補償費(或救濟金)20%、15%的優先搬遷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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