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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肇禍 管委會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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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姿羽╱台北報導

遇上公共管道間和屋頂破損滲水至自家牆面,屬社區管委會該負責,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共有部分的修繕或改良費用,應由公共基金支付,住戶不須自掏腰包。

家中漏水,若歸因於公共空間的破損導致,民眾可向管委會反應、要求修繕。不過,實務上,常見鄰居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都不想花錢引發爭議。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邱創智表示,屋頂平台漏水導致頂樓住戶天花板滲水,因問題源自共有部分,住戶可主張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依持有比例分攤。若管委會有疑義不肯支付,住戶可請專人鑑定漏水原因。

不過邱創智提醒,如果共有部分破損可歸責特定住戶,則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修繕費用。假如社區專有部分的共同壁和樓地板內管線破損,除非其中一方可舉證破損原因可歸責對方,否則維修費用由雙方均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定,區分所有權人或社區管委會因修護專有或共有部分,而須進入任一方的專有部分時,該戶不得拒絕。

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主任郭寶珍提醒,若社區停車場採共同持分,在非遭住戶惡意毀壞而機械車位故障時,管委會得負修繕責任。

屋齡新的大樓多有豐富的休閒設施,假以時日相關的維護問題便會浮上檯面。郭寶珍表示,若社區的公共設施需要維修,因牽扯金錢問題,住戶可能持不同意見,主委或總幹事須出面統整住戶意見,決定採公共基金支出或調整管理費因應。

許多新建案設有華麗的造景,但曾有社區的高樓層金屬雕飾鏽蝕嚴重,造成住戶安全疑慮,考量拆除卻又得擔心建築結構是否遭損,可說傷錢又傷神。郭寶珍提醒民眾購屋時「華麗造景多是建商噱頭,最後可能成為社區的錢坑。」

*社區修繕常見糾紛/相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屋頂平台漏水,滲水至頂樓住家天花板或牆面:
◎管委會對公共設施瑕疵應負修繕責任,並由公共基金支付,此為管委會法定義務
◎共有部分瑕疵是因個別住戶造成,修繕費用由個別住戶承擔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的修繕、維護是˙由各區分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負責
社區公共設施須修繕、拆除,住戶意見紛歧:
◎共用部分和相關設施若要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遵行決議
˙因住戶裝潢施工不當致損壞公共管線、設施,影響隔壁住家:
◎專有部分的共同壁、樓地板或裡面管線,維修費用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的區分所有權人一起負擔
◎若修繕原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則費用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潘姿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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