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遠雄企業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及多起弊案遭起訴,原一審判刑4年半,但因趙藤雄突然改口「全部認罪」,要求獲得減刑及宣告緩刑而起了變數,高院今公布判決結果,判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並且捐國庫2億定讞。
合宜宅案二審宣判趙藤雄免囚、捐2億定讞。(資料照片/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備受矚目的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弊案,二審判決正式出爐,蘋果日報報導指出,高院判處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並且捐國庫2億元定讞;而涉嫌收賄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被判刑21年,可上訴。
合宜宅弊案官司曲折迴轉,一開始趙藤雄拒絕承認行賄,並表示是受到葉世文的刁難、要索才給錢,但案情到12月9日急轉直下,趙藤雄突然要求再開辯論庭,並且「全部認罪」,讓法界人士推測,趙藤雄應是希望此舉,能換得減刑、緩刑,因此「不意外」趙藤雄的大翻供。
至於涉嫌收賄的葉世文,則因在林口A7合宜宅案涉嫌索賄400萬元、八德合宜宅案涉嫌索賄2600萬元,遭高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21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