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台電專業總工程師兼發言人林德福表示,他是農家子弟,年輕時沒什麼投資理財觀念,只覺得要居住、要有地方可以待,而父母親也沒有很大的挹注,只能先買便宜的房子,最後再慢慢換屋,否則房租付到最後就「過去了」。
林德福說,剛畢業時就在外生活,與太太在1979年結婚時,最初是在外租房,那時房租很貴。一直租房子也不是辦法,後來在台北縣(新北市)郊區看到一棟地主建好的連排公寓,沒有電梯,總價約100多萬元。看屋時,窗外看出去可看到秀朗橋、新店溪,夕陽西下感覺真美,覺得還不錯就訂下來。
房子訂下來就要「找錢」,當時上班沒多久,與太太兩人加起來薪水並不高。後來太太把結婚時的戒子、項鍊賣給堂妹,把手上跟的互助會錢標下來還不夠。好在丈母娘願無息借款,不夠的金額再向親友借,湊成一定數額就交屋。剩下只好交給銀行貸款,林德福回憶,那時利息很高,動輒10幾趴。
有一天,林德福驚覺,住在台北縣好像是二等公民。過個橋,公車票價就要二段票,停水停電優先。應該搬到新店溪那頭的台北市去,所以才在台北市六張犁預訂一個房子。
那是間預售屋,總價200多萬元,林德福在1984年左右購買,直到1987年才交屋,交屋時錢不夠,就把台北縣公寓房子賣掉,以屋換屋。從台北縣民變成台北市民,生活機能當然比較好。
在第二間房子住了十多年,房子是五樓,一樓是樓中樓。車子停在地下室,下樓買個東西要走六層半;到了夏天更是不得了,丟個垃圾都「你看我、我看你」。而老家在宜蘭鄉下,爸爸媽媽在鄉下種菜,每次返鄉探親,都要從地下室拎上樓。
有一天,林德福和太太商量,兩人歲數慢慢多了,如果老了膝蓋會有問題,應該要換個「有電梯」的房子。
於是在SARS發生那年,有天就看附近麟光站的售屋廣告,也是預售屋,但有電梯。他看附近覺得環境還不錯,和太太一起走進樣品屋接待中心,花了一兩個小時,喝了三杯咖啡,就衝動的刷了信用卡,把房子訂下來。
林德福以個人經驗鼓勵年輕人還是要買房,剛開始可能地點不好,房子條件不好,但之後可「以屋換屋」,否則物價、房價是追不上的。年輕人找個時間點,設法借錢、貸款,省吃儉用,因為有貸款,不能常外食,不能常旅遊,也就有壓力,但這也是未來換屋或買第二間屋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