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和生/屏東報導
位於屏東大學旁的林森路一巷,為主要交通要道,但日前法院認定屬私人土地,判決需還地於民,29日執行官到場進行柏油路面刨除,居民則是舉白布條抗議,更拿出40年前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強調,道路是原地主允諾施設道路,不排除再提訴訟要回路權。
當地住戶黃翌表示,屏東市林森路一巷連接殺蛇溪兩岸,是居民、屏東大學師生往返民生、林森校區對外交通主要聯繫道路,每日流量超過1萬人次,40年來皆如此。
但現在洪姓地主繼承父親土地後,即透過行政訴訟要回私人土地,法官判決地主勝訴定讞;根據判決書的內容,除了路面刨除外,連帶道路底下區域排水溝、汙水下水道管線、電力、電信與自來水等設施均須一併都移除。
黃翌拿出建築使照指出,1974年有11戶住家購買房屋時,當時地主,也就是建商,便白紙黑字寫下,此條道路將作為道路通行,否則哪有人肯去買這些房子,現在走40年路被封,叫居民情何以堪。
到場支持抗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表示,司法的審理過程,被告屏東市公所並沒有出示這張使用的執照,因此,正集結住戶打算以新事證來重新提起訴訟,以維護原本用路人的通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