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玫君/綜合報導
在大陸,買房不如說是長期租房,因政策對住宅土地使用權設有「七十年大限」。到期後,房子該何去何從?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出,雖然土地用地權年限最高是七十年,但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這表示「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
大陸民眾對「房子在七十年後何去何從」的疑慮,始終存在。之前,「以房養老」政策開始試點時,「七十年大限」被視為一道障礙,當時大陸官媒新華社曾發文釐清土地使用權,仍無法釋疑。
當前大陸高層密集強調樓市去庫存之際,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廿六日再度發表文章「提醒」民眾,雖然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最高是七十年,但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
文章解釋,房屋產權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根據大陸規定,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七十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五十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四十年。
而房屋所有權則屬個人產權,年限是永久的。這代表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
那七十年期滿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根據「物權法」,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文章指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有兩種情況,一是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價格應低於同類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第二種情況是根據規劃需要,由大陸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過去調查顯示,第一種方法普遍得到民眾認可,不過以大陸房子拆遷、建設之快,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住不到七十年就會被拆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