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主計總處公布110年家庭所得及支出統計,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從6.13倍擴大至6.15倍,創10年來最大紀錄,反映國人貧富差距持續擴大。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9.1萬元,年增1.0%,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2.9萬元,年增幅只有0.1%。
所得倍數擴大,是否意味貧富差距惡化?主計長朱澤民表示,所得分配與貧富不均是相對的概念,台灣財富集中程度沒有比其他國家高,國外統計顯示,以全國所得最高的1%占全國所得占比,美國最高1%占全國所得的22.7%,新加坡是14%,南韓則是12%,我們與日本都是10%。
朱澤民還舉台灣半導體某董事長年薪4億為例,同樣是半導體的英特爾董事長年薪卻80億元,「這都是公開財務報表可以看得到的資料,我們半導體的董事長沒有比英特爾少啊」。
朱澤民表示,世界各國趨勢都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資本所得較多者會有累積財富效果,舉凡房市、股市、租金、利息等都是資本所得,因此要靠各種政府移轉收支(社會福利及租稅效果)改善差距。110年如果沒有政府移轉支出措施,所得倍數是7.63,透過移轉支出縮小1.48倍,如果再加上政府實物給付(如搭車優惠、生育補助等),則可縮小為5.74倍。
主計總處發布110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可以看出國人家庭所得貧富差距、分配不均狀況。110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為6.15倍,較109年的6.13倍增加0.02倍,是101年以來最大。110年吉尼係數為0.341,也較109年的0.340微增。
以每戶人數來看,110年平均每戶人數已經降到3人以下,平均只有2.89人,比109年的2.92人更少。
110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9.1萬元,年增1.0%,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2.9萬元,年增幅只有0.1%。每人平均可支配所得平均37.7萬元,年增2.1%,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6萬元,年增1.8%。
110年每戶消費平均支出81.5萬元,與前一年相同,但平均每戶儲蓄27.5萬元,則年增4.0%,109年每戶儲蓄金額年增14.8%,顯示國人面對疫情存有憂患意識,儲蓄增加幅度都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