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台北報導
勞基法新制三月即將上路,勞動部近日快馬加鞭處理前置作業,繼前天預告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等適用行業,昨天也找全國勞動主管機關開會,中央地方取得共識,除了三月上路後一有違規就開罰,各縣市也同意「例外不會變原則」。
勞動部主秘陳明仁說,昨天會議上各縣市有取得共識,三月起只要發現事業單位「有違規就開罰」,因為此次修法幾乎是延續「一例一休」的大原則,勞動部與各地政府過去已輔導事業單位一年,事業單位應對法令有所了解。
陳明仁也說,各縣市也同意「例外不會變原則」,強調符合鬆綁行業中的個別企業,只要事業單位人數達卅人以上,若要實施鬆綁七休一或每月加班上限達五十四小時等彈性,須在實施前一天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勞動部將建立線上備查系統,以利地方主管機關作業。
針對有縣市建議,日前公布的勞基法施行細則草案,明定加班費換補休得「年度」結清「太漫長了」,應縮短為「一季」,陳明仁則說,目前施行細則都仍在預告階段,外界都能建議,勞動部將根據外界意見研商。
至於勞動部前天公布有卅八個行業適用放寬七休一,也就是可連續上班十二天,遭勞團質疑政府根本沒把關。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謝倩蒨昨澄清稱「沒有照單全收」,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沒附行業別的勞工意見,就不會進入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例如交通部也有提船舶業、內政部提營造業因「性質特殊」需要適用七休一放寬,都因此被保留。
謝倩蒨還舉例,交通部在勞動基準諮詢會提到,希望旅行業國內、國外全體人員都適用連上十二天的彈性,但經委員會討論,認為國內人員也免七休一並不合理,因此沒放寬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