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北報導
北市明倫社宅三房型月租超過4萬元引發爭議,面對社宅租金口水戰延燒,內政部營建署也做出回應。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中央對社宅租金收費早有明文規定且提供非自償性補助,地方應考慮承租者負擔能力訂定租金,市場平均租金8折以下是中央與多數縣市的基本原則。
台北市明倫社宅。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指出,中央、地方都在興建社宅,不該有兩套標準,甚至直言「不如請中央訂出國統一的收費標準」。
內政部也發新聞稿回覆,中央為推動8年20萬戶的社會住宅興建目標,早已在住宅法與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文規定社會住宅租金收費基準,應衡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等合理訂定,市場平均租金8折以下是中央與多數縣市的基本原則,並佐以非自償補助與社會住宅融資平台等協助。社會住宅從設計到經營管理,成本控管不是唯一考量,應重視民眾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