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銀行董事長魏寶生
206南台大震,許多人房屋倒塌,家園一夕成斷垣殘壁。災後重建漫漫長路,許多民眾因為缺乏風險管理意識,並未投保地震險,房屋全毀可能拿不到任何賠償,重建家園無疑是雪上加霜。
地震險小錢變救命金。(好房網資料中心)
2002年4月起,政府規定購買住宅火險須同時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屬於「政策保險」一環,採全國單一費率,保費1,350元,若房屋全毀,可獲得150萬元保險金,及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用,合計170萬元。
實務上,民眾以建築物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買房時,銀行會要求先投保住宅火險,避免房屋毀於祝融而求償無門,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就涵蓋其中。
但問題是台灣大多數房屋是在2002年前購買,加上許多民眾繳清房貸後,就不續保火險及地震險,導致目前全國地震險投保率為32.19%;本次災情最嚴重的台南市,投保率只有25%。
換句話說,有75%的人,房屋全毀時什麼補償都拿不到。無人能預料何時會發生毀滅性強震;更不可能預測,一旦發生大震,自己的住宅能否承受得住。投保地震險主要用意,在於發生震災時可以拿到一筆救濟金。
投保地震險如同健保的精神,每人每年繳少許保費,聚沙成塔成一筆可觀的保險金資金池,當有人需要重建家園,便可用這筆錢救濟,發揮保險「互助共濟」精神。不能發生災難時才想到保險,我2004年擔任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時,地震險投保率就是三成,跟現在幾乎差不多,代表民眾投保地震險意識薄弱,也反映全台灣有七成的房子,完全暴露在被地震毀損、卻拿不到半毛賠償的風險之中。
一般房貸的住宅火險已自動涵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因地震或地震引起火災、爆炸、地層下陷、開裂及決口,造成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達到「全損」規模時予以理賠;未向銀行貸款買房者,也建議要投保地震險。
若民眾認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170萬元的保額太低,可考慮投保「擴大地震險」,保費較高,但保額也大幅提高,承保範圍更大,包括房屋牆壁龜裂、家具、汽車等動產損毀,都能獲得理賠,為身家安全增添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