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國稅局官員表示,連續繼承財產,為避免重複遭課遺產稅,依規定,死亡前五年內已繳納遺產稅者,可不計入遺產總額;死亡前六至九年內者,則按年遞減扣除80%、60%、40%與20%的遺產價額。
想找房❓降價/新上架主動通知你,快設定看房條件>🎍想和爸媽住一起,40坪以上熱門精裝宅!
🍊新春精選低總價房800萬起🍊趁這一波快進場!
🏠頭前重劃區、純住公園宅,87戶限量搶先看>>

另外,若繼承標的為不動產,且適用房地合一稅,則可留意持有期間計算方式。房地合一稅適用稅率與持有期間息息相關,持有兩年內者,以45%稅率課徵;超過兩年未逾五年者,以35%稅率課徵;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者,適用稅率20%;超過十年者,適用15%。
依財政部規定,在計算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地的持有期間時,可將各次繼承、遺贈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對納稅人而言,可達到減輕稅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