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方姓美髮師在5日凌晨3時許,駕駛賓士車撞死七旬陳姓婦人,警方聯絡家屬時發現,陳婦的兒子就是知名名嘴黃暐瀚,黃在接獲消息後,也將從台北趕回台中,協助檢警相驗,黃常在媒體上針砭時政,2016年時,黃也曾在臉書發文,批評酒駕是「移動炸彈」,當時黃也呼籲,面對酒駕肇事,應該要用更嚴格的法令去規範。
根據黃暐瀚在2016年7月18日在臉書發文,針對一名女子在新北市65快速道路開快車,將執勤的警員撞到截肢的狀況做出評論,當時他以「移動炸彈」為文,發表看法。
名嘴黃暐瀚母親凌晨不幸遭轎車衝撞身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暐瀚當時發文表示,如果公共危險、酒駕是大家都感到氣憤,都不願看到的「狀況」,那就該用更嚴厲的「法律」去規範它。「車上酒精測試器」以及繼續加重酒駕的「刑度」與「罰金」,過去一直有著類似的討論。現在既然事實證明,現行的「罰責」,並無法阻止一個「無駕照」的人,繼續「酒駕」上路,還撞傷人。面對「移動炸彈」、防止「酒駕悲劇」,我們是該有更進一步動作的時候了。
台中市方姓男子(30歲)在5日凌晨3時許,駕駛賓士車行經南區時,撞上出門覓食的陳姓婦人(70歲),方撞上陳婦後還將陳婦拖行約70公尺才停車,當時附近有目擊者看到,方在犯後還跑到超商內買啤酒喝,方的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0毫克,方在派出所時強調,「等律師到才做筆錄」,他也澄清,案發前沒喝酒,「很緊張才跑去買酒」,全案將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