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蔡翼謙/台北報導
彭姓女子自大陸返台,須居家隔離列管14天至本月9日,但她5日就跟友人出門「趴趴走」,還到萬華區的賣場逛街,行動範圍橫跨雙北,最後與友人回她家中過夜。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也表示,今天將對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
據了解,彭女住在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附近,她被居家隔離列管至本月9日,卻在前天晚上9時許,接受陳姓女友人到她家中探視,兩人接著返回陳女的新北中和家中,再外出到台北萬華區賣場逛街。兩人隔天凌晨12點30分回彭女家,在外閒晃3.5小時。
居家隔離列管14天卻有人不當一回事,跟親友到處趴趴走。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非當事人)
陳女當晚在彭女家過夜,6日晚上10時才離開彭女家。當地里幹事6日也接獲2次「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指出彭女離開隔離環境通報。轄區警方上門查看,發現彭女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