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蔡佩芳/綜合報導
東日本大地震時因人為判斷過失引發福島核事故。東京電力公司前經營高層被以「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強制起訴,負責擔任檢察官職責的指定律師今要求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遭起訴的包括前董事長勝俁恆久、前副社長武黑一郎與武藤榮,三人都被求處五年有期徒刑。五年是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的最高刑度。
東日本大地震時因人為判斷過失引發福島核事故,東京電力公司前經營高層被以「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強制起訴,圖為福島核電廠存放輻射廢水的儲水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指定律師指出,三人明明接獲報告得知將有巨大海嘯襲擊,卻稱部下沒有報告,意圖將責任推給部屬。因為漫不經心的態度最終導致福島事故發生,沒有採取任何對策與措施,責任非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