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敏旭/新北報導
新北塭仔圳重劃區的路邊11日遭棄置大量裝潢廢棄物,新北環保局環境稽查重案組調查發現為郭姓裝潢業者所為,郭姓業者坦承以1萬5000元協助清運廢棄物。新北環保局指出,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塭仔圳內的泰山區新生路171號,11日在被發現有大量裝潢廢棄物,環境稽查重案組員前往發現該地無可疑人車,無直接拍攝棄置點監視器,因此逐一破袋找到裝潢圖說、估價單及出貨單等證物,最終鎖定姓裝潢業者涉有重嫌。
塭仔圳重劃區的路邊11日遭棄置大量裝潢廢棄物,環境稽查重案組員逐一破袋找到裝潢圖說、估價單及出貨單等證物。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境稽查重案組與林口分局找上郭姓業者,郭坦承他從事建材買賣,運送建材後常有工地師傅委託協助載運廢棄物,因此以每米袋100元價格協助清運,知道沒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是違法,卻為了協助下游廠商才會清運。
環保局說,以現場清運量,若原委託業者找來合法清運業者,支付的費用可能不到1萬元,但可能貪圖方便請郭姓業者順便清運,才支付1萬5000元清運費,卻是違法行為。
環保局指出,郭姓業者也找上合法的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約定要把該廢棄物清除完畢。目前塭仔圳重劃區推動正如火如荼展開,不允許任何不肖業者假藉搬遷、整建之名,隨意棄置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