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情殺事件頻傳,台南黃姓男大生在租屋處將學妹勒斃,使得租屋處就此變成凶宅,租住在同棟大樓的學生得知住處成了情殺事件的第一現場,覺得「毛毛的」,考慮要搬家,房東無奈表示「無條件接受退租」。
台南黃姓學生在租屋處將學妹勒斃,租處變凶宅(翻攝民視新聞畫面)
包租公的風險,除了怕房客不按時交房租之外,更恐怖的是,一旦租給不良房客小則破壞房屋,大則甚至讓房子變凶宅。台南黃姓男大生在台南仁德租屋處向學妹求歡不成,憤而將學妹勒斃,之後載到高雄柴山焚屍,震驚社會。而租屋處則變成了第一案發現場。
案發的這棟大樓有5層,共15個房間,每間空間不大,約4坪左右,月租金3500元上下,蘋果日報報導,同棟樓房客知道一樓發生命案,都說,因為進出都會經過,覺得毛毛的,下學期考慮搬家。而房東遇到這種事雖然也很無奈,但仍接受房客們無條件退租。
當租出去的房子成了凶宅該找誰賠償?本身也是包租公的律師蔡志雄曾分析,如果房客自殺,或許可以找親屬來承擔,但如果往生者並未留下財產,房東也無法取得賠償。他建議房東在和房客簽訂租屋契約時,可要求房客找個可以替損失做連帶保證的保證人,同時也要確定保證人有可供賠償的財產、薪資收入或不動產。